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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2016年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業工作要點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16-03-16 08:45:28
鄂建文〔2016〕12號
2016年全省建筑業管理工作要點
2016年,全省建筑業管理工作以黨的十八大、十八屆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,以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為主線,堅持“五大發展理念”,認真踐行“三維綱要”,加快轉變建筑業發展方式,創新建筑市場監管體制機制,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,加強行業作風建設,全面推動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,保持產業規模位居全國前列,中部第一,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。重點完成以下工作任務:
一、著力加快發展方式轉變
1.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。大力發展工程總承包(EPC),探索建立與工程總承包方式相適應的工程項目管理制度,培育具有設計、施工、采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;引導行業從單一房建為主向多專業合理分布轉變,提升市政公用、軌道交通、水利及水治理、地下空間開發等基礎設施施工能力;大力發展專業化施工,引導中小施工總承包企業向專業化方向發展,支持專業承包企業向專、精、特、新方向發展,鼓勵勞務班組向專業作業企業發展,形成總承包企業、專業承包企業和專業作業企業協調發展架構;支持優勢企業積極參與新型城鎮化、重大基礎設施項目、保障性住房、新農村建設,以BT、PPP等方式進入資本市場,做優做強投資運營業務,形成集投資、建設、運營、管理為一體的新業態。
2.支持企業“走出去”發展。充分發揮建筑產業聯盟平臺作用,加強產業鏈協作,聚合優勢資源,形成協同創新、共贏發展的局面;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,密切跟蹤“一帶一路”、京津冀協同發展、長江經濟帶、亞洲投資開發銀行啟動等戰略項目,積極向發改、商務、外事、金融機構等部門推介龍頭骨干企業,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的問題;做好授信額度、投標保函、履約擔保、國際工程承包資格等協調服務工作,支持企業“聯袂出省、搭船出海”,共同開拓省外、境外市場。
3.提高企業創新能力。大力支持企業建立工程研究中心、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研發專利技術,參與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制定;積極推廣應用國內外先進的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材料、新裝備,加大建筑業10項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力度;大力發展建筑信息管理技術,推動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術應用;積極推進綠色施工,開展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創建活動;引導企業強化適用新技術的研發,通過總結提煉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技術和工法。
4.提升企業管理能力。引導企業加強基礎管理工作,提高企業管控能力;利用互聯網+技術,建立和推廣高效的企業管理信息系統,充分發揮信息化在經營管理上的支撐作用,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和核心競爭力;規范法人治理結構,引導企業以產權制度改革為切入點,鼓勵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,優化產權結構,建立科學有效的股權激勵機制;積極開展成本管理的調查摸底和營改增的模擬運轉,有效應對營改增的變革。
5.加強產業隊伍建設。改進人才引進和培養機制,積極培育建筑業職業經理人、專業人才以及高級技工等特殊人才、緊缺人才;加快培育建筑產業工人隊伍,建立以施工總承包企業自有工人為骨干、專業承包企業自有工人為主體、勞務分包和勞務派遣為補充的多元化用工方式,構建有利于形成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長效機制;建立統一的建筑工人技能鑒定制度、培訓制度,引導建筑工人走職業化道路;支持勞動力豐富地區以建筑技能培訓為手段,加快發展勞務基地,引導具備條件的勞務作業班組向專業企業發展。
二、著力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
6.研究制定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實施方案。認真貫徹落實《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意見》,制定《意見》任務分解落實方案,全面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責任,形成推進產業現代化工作合力。
7.加強配套技術體系研究。加強裝配式混凝土結構、鋼結構、鋼混結構等建筑結構體系研發,逐步形成標準設計、部品生產制造、裝配施工、成品住房集成等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;加強產業化設計、生產、安裝、驗收、管理標準體系及工程計價依據的研究,建立和完善建筑產業現代化質量監管體系。
8.加大建筑產業化推進力度。按照省政府關于建筑產業化發展的要求,指導武漢、襄陽、宜昌等地先行試點示范。武漢市繼續抓好產業化基地規劃布局和建設,發揮國家產業化示范基地作用,擴大產業化項目示范;襄陽、宜昌市啟動產業化基地建設,開展試點示范,以政府投資工程為切入點,積極推動需求市場建設,大力培育實施主體;其他城市開展相關政策研究,啟動產業化建設工作;全省新建產業化生產基地1-2個,采用產業化方式建設的項目建筑面積達到100萬平方米,項目預制率不低于20%。
9.加強產業現代化服務工作。積極培育省部級建筑產業現代化試點示范基地和項目,推薦有條件的地區申報國家試點示范城市;加強跟蹤服務,建立技術專家庫,提供技術和政策支持;強化建筑產業現代化建設統計工作,對項目、基地建設發展情況分析研判,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。
三、著力提高建筑工程質量
10.全面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。新建工程“兩書”簽署率100%,竣工工程永久性標牌設置率100%,質量信息檔案移交率90%以上;持續開展“兩年行動”大檢查,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,督促企業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;爭取省政府辦公廳出臺《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意見》,鞏固“兩年行動”制度性成果,建立實施質量考核制度。
11.大力推廣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。研究制定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實施細則,加大工程質量標準化普及推進力度;建立相應考評機制,組織省級現場觀摩或區域性觀摩活動;加強監督人員考核管理和培訓教育,加快質量監管信息系統研發進程。
12.深入治理工程質量常見問題。新建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預防和治理覆蓋率達90%;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檢查,加大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整治力度,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;修訂《湖北省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控技術規程》,修訂《湖北省建筑工程質量咨詢、投訴處理管理辦法》,組織開展標準規范、技術要求專家宣講、培訓。
13.切實加強檢測市場監管。加大檢測市場隨機巡查力度和頻度,建立、健全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中介機構管理體制和自律性運行機制;實行檢測數據實時上傳制度,推行地基基礎檢測遠程監控系統,規范檢測機構和人員檢測行為;研究制定《工程質量虛假檢測行為認定查處暫行辦法》,嚴厲打擊虛假檢測行為。
四、著力保障建筑生產安全
14.強化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落實。貫徹落實《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》,嚴格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,落實層級監管責任;強化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安全生產履責的動態監管,督促企業加大對施工項目的管理力度,落實企業主體責任。
15.繼續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。持續開展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,加大企業和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、頻度和深度;深入推進落實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專項行動,進一步規范建筑起重機械、高大模板和腳手架搭設、深基坑等工程的管理;繼續開展“安全生產月”活動,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。
16.嚴格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執法。嚴厲打擊企業和相關責任人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,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;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信用管理體系,在省市兩級全面執行安全生產不良行為記錄和“黑名單”制度;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和督辦制度,嚴格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查處。
17.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。修訂《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安全監督辦法》及配套文件,依托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,同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監管信息化;完善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機制,建立考核管理信息系統;進一步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管理,全面推進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擴面工作。
18.持續推進建筑施工揚塵治理。加強對建筑施工揚塵的源頭治理,進一步加大縣(市、區)房屋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力度,全面實現施工圍擋、出入口道路和車輛沖洗達標;推廣減少建筑渣土、建筑垃圾的工藝工法和設備材料,采取裸土覆蓋、噴淋降塵措施,減少揚塵污染;進一步加大市政基礎設施和房屋拆除工程管理,落實封閉施工和降塵壓塵措施;貫徹落實《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》,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土壤污染防治。
五、著力創新建筑市場監管
19.推進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化建設。進一步完善全省建筑業企業、人員、項目和誠信信息數據庫,全省建筑業企業、人員及2016年新開工建設項目信息實施納入信息數據庫;拓展一體化平臺功能,完善項目報建、招投標、施工圖審查、合同備案、 質量安全監督、施工許可、竣工驗收備案等七個管理環節應用功能,逐步實現工程建設管理全過程包括建筑市場監管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網上實時辦理。
20.創新建筑市場監管機制。逐步放開非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限制,建立全省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,構建以企業資質、市場信用和工程擔保相結合的市場準入和監管方式;研究出臺《湖北省建筑市場信用評價信息管理辦法》,開展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,加快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,及時公開企業和個人不良行為信息,發揮市場機制對工程建設項目、企業、人員的評價和制約作用;推進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與工商、稅務、公共資源交易等部門對接,共享數據資源,拓展誠信平臺的應用范圍。
21.強化建筑市場監督執法。推行雙隨機檢查制度,強化市場監督執法,進一步加強對業主依法履行基本建設程序、各方主體標后履約行為的全過程監督;嚴肅查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市場違法違規問題,強化招標代理機構的動態監管;積極推行業主支付和承包商履約雙向擔保制度,堅決查處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行為。
22.完善建筑業農民工服務工作。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6〕1號),推進建筑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,全面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,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、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,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,督辦因掛靠承包、違法分包、轉包、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。
六、著力加強行業作風建設
23.進一步強化作風建設。堅持“為民務實”的服務宗旨,進一步鞏固和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及“三嚴三實”教育成果,結合“三抓一促”活動,強化責任擔當,強化目標考核。積極回應群眾關切,對群眾訴求和矛盾糾紛,堅持屬地管理、首問負責、限時辦結,防止因作風拖拉,激化矛盾,造成群體性事件。
24.建立和完善責任傳導機制。堅持一級抓一級、層層抓落實,確保政令暢通;強化層級監督管理,對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務逐一分解,逐項抓落實;強化問題整改,上下聯動,及時整改到位,維護群眾切身利益。強化對各類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,堅決糾正有法不依、執法不嚴的問題。
25.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。深入開展“兩學一做”教育,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,把教育貫穿始終,把治本作為重點,傳導壓力、壓實責任;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,堅持不懈抓好黨風廉政教育,筑牢思想防線,防止“四風”反彈;突出重點環節、重點崗位,深入開展廉政風險排查,建立健全防控體系,加強權力運行監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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